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

admin2018-05-10  29

问题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36题)

选项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答案A

解析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案的审理活动或其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选项A正确。根据《民诉法解释》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本案中审判人员丙的亲兄弟是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属于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属于回避情形,当事人原告许某有权对其提出回避申请,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故许某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是合法有据的。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民陪审员丙在法院作出对其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非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由于本案未出现紧急情况,故丙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审理。
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丙是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应当由院长决定,而非审判长决定。
选项D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回避决定(通常指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只能采取申请复议一次的救济方式,而不能上诉。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只有判决和裁定,决定不能上诉。而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法院采用的决定这种裁判处理形式,故不能对不服回避申请的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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