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了炒股向朋友乙借款1万元,则( )。

admin2023-02-22  6

问题 甲为了炒股向朋友乙借款1万元,则(          )。

选项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B、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乙将1万元交付给甲时成立
C、甲、乙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甲应当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D、甲、乙可以约定借款利率为年利率的2倍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679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B项表述正确,A项表述错误。根据《民法典》第680条第2款的规定,C项表述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8月修改)第26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年利率15%~16%)的除外。前款所称“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据此,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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