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8-08-28  26

问题 关于共有,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不能确定出资额的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挖掘机享有的份额,视为等额享有
B、父子俩对共有的厂房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共同共有
C、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后所得的机床有质量瑕疵。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D、对共有的货轮作大修,应当经占份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B选项中具有家庭关系,因此表述正确。
    《物权法》第100条规定,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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