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市一家香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销售香烟取得不含税收入1500万元,对应的香烟成本为800万元,支付销售卷烟产生的运输费用53.9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部分仓库出租取得收入1
某市一家香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销售香烟取得不含税收入1500万元,对应的香烟成本为800万元,支付销售卷烟产生的运输费用53.9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部分仓库出租取得收入1
admin
2016-07-29
40
问题
某市一家香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销售香烟取得不含税收入1500万元,对应的香烟成本为800万元,支付销售卷烟产生的运输费用53.9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部分仓库出租取得收入100万元,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10万元;
(3)除运费之外还发生其他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烟草广告费用200万元、企业文化宣传费用40万元,招聘广告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3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0万元,为员工定做统一制服费用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盘亏损失23.4万元,合同违约金支出11.7万元,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6)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110.56万元;
(7)12月份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5万元;
(8)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已知该企业将境内外生产经营业务分开核算;
(9)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技术给100%控制下的子公司,取得转让收入600万元,发生转让费用100万元。转让另一项专利技术给无关联的企业,取得转让收入500万元,发生转让费用5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选项
A、182.1
B、100.5
C、55.6
D、46.60
答案
A
解析
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可以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可以抵免额=85×10%=8.5(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42.4×25%+5—8.5=182.1(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S0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二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税法二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税务代理的执业风险因为委托人方面的情况不同而变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税务师行业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税务机关在对某实木地板加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其受托加工的实木地板业务未按规定扣缴消费税,税务机关作出如下处理中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适用自2016年5月1日起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规定的是()。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2015年年应税销售额为150万元,2016年2月14日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该企业在10日内报送《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但该企业一直未报送。2016年3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7
下列各项中,关于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变更税务登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规定,下列费用不能计人成本中核算的有( )。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纳税人权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以下的经济业务中,属于增值税的混业经营行为应征收营业税的是()。
随机试题
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是()
乳腺癌的治疗包括()
常用厚朴而不用苍术治疗的病证有
下列有关栓剂制备的叙述,错误的是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不是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内容。
王先生以200万元在A市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公司业务扩大,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但公司无法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2016年7月1日起王先生通过住房抵押以个人名义按年利率6.5%向银行取得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半年,取得贷款后,王先生全部交予有限责任
Sunday,October5Clear,69°FMywife,Eleanor,andItookthetrainfromParistoStrasbourg,whereweweremetbyour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ItwasnotuntilthenextFridaythatMarillaheardthestoryoftheflower-wreathedhat.ShecamehomefromMrs.Lynde’sandca
PASSAGETWOWhatdoes"thebias"inParagraph3refer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