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A市甲区的王某与家住A市乙区的张某,在A市丙区因为口角发生斗殴。张某被王某打成轻微伤。张某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10-26  24

问题 家住A市甲区的王某与家住A市乙区的张某,在A市丙区因为口角发生斗殴。张某被王某打成轻微伤。张某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丙区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B、甲区法院无权管辖本案
C、应当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仅甲区法院有管辖权
D、张某先后向甲区、乙区法院提起诉讼,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

答案A

解析 共同管辖是指就同一诉讼,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中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侵权行为地丙区和被告住所地甲区,原告住所地乙区没有管辖权。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在共同管辖的情形下,允许当事人选择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所以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Pu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