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A公司欠缴税款300万元,税务机关责令A公司限期缴纳,但A公司仍未按期缴纳税款。2002年3月,经批准,税务机关决定对A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下列情况: (1) A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向B银行贷款1

admin2009-02-15  22

问题 2001年,A公司欠缴税款300万元,税务机关责令A公司限期缴纳,但A公司仍未按期缴纳税款。2002年3月,经批准,税务机关决定对A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下列情况:
    (1) A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该笔贷款为信用贷款。由于A公司拒绝偿还到期贷款,B银行于2001年4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B银行胜诉,要求A公司于2001年4月21日—4月30日的期间内归还B银行贷款本息合计110万元,但A公司仍拒绝履行还贷义务,B银行于2001年12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A公司于1999年1月1日向C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A公司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并于1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拒绝偿还到期贷款。
   (3) A公司于2002年2月1日向D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个月,A公司以 100万元的公司债券作为质押。A公司拒绝偿还到期贷款。
   (4) 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2002年1月4日依法对A公司处于50万元的罚款,A公司尚未缴纳该笔罚款。
   (5) A公司于2001年10月8日主动放弃对F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6) A公司怠于行使对G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和我国《税收征管法》、《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B银行如对A公司提起诉讼,说明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间。
   (2) B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 税务机关对B银行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4) 税务机关对C银行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5) 税务机关对D银行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6) 税务机关对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罚款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7) 税务机关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A公司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8) 税务机关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对C公司的到期债权?并说明理由。
   (9) 税务机构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后,A公司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能否免除?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B银行如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间为2001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 B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当事人是法人的为6个月。 (3) 税务机关对B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在本案中,由于B银行对A公司的债权属于无担保债权,因此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优先于B银行的无担保债权。 (4) 税务机关对C银行不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在本案中,A公司于1999年以其设备设定抵押发生在前, 2001年欠缴税款发生在后,因此税务机关对C银行不享有税收优先权。 (5) 税务机关对D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在本案中,A公司2001年欠缴税款发生在其以公司债券设定质押之前,税务机关对D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 (6) 税务机关对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罚款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7) 税务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A公司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8) 税务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对G公司的到期债权。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 (9) A公司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不能免除。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依照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后,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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