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17-06-13
22
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答案
D
解析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题中规定内容明确肯定,属于确定性规则,A正确。相应地,B也正确。同时它也赋予交易习惯一定条件下的法律效力,故C正确。需要对法律概念的含义加以解释时,应遵循一定的解释位次。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语义学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即一般来说,文义解释优先,即首先应当按照概念本身的语义加以解释;只有使用其他解释方法不能得到满意的结论时,才使用客观目的解释。故D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K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程某系某山区一个农民,2009年4月,程某开始非法种植罂粟,直至2010年8月经人举报,公安机关查处了程某的违法行为,铲除罂粟300余棵,没收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5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符合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做法的是:()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属于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且涉嫌的罪行较轻。请回答:关于检
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原告张某与邻居李某共同外出经商,二人因利润分配发生争执。某日,李某到张某家索要,与张某发生争执,并发生厮打,后原告张某将李某打伤。事后,张某所在乡派出所几次找到张某要求其承担李某的医疗费用。张某拒付。据此,张某所在地市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对张某作出劳动教
我国《外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外资企业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再投资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请问该条规定属于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中的何种制度?()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规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AFPB.CEAC.hCGD.CA125E.CA15-3
A.安全、有效、方便、廉价B.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C.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障供应D.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标签、说明书的用语应
关于口服药物的吸收,一般非离子型药物易吸收,而离子型药物难吸收。()
所有的采暖系统,其组成部分都包括()。
正在编辑的Word文件因断电而丢失信息,原因是()。
学生管理是学校对学生在校内的学习和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总称。()
1,3,0,6,10,9,()
《国语·郑语》中有一句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句话蕴含的辩证法思想有
某二叉树中度为2的结点有10个,则该二叉树中有()个叶予结点。
A、Theymaybecomfortablebutaretooexpensive.B、Theydon’tliveuptotheirfame.C、Theydon’thelpsportsplayersatal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