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的高某与乙县的崔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高某将一尊唐三彩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崔某并约定履行地为甲县,后崔某怀疑此尊唐三彩系“做旧”赝品发电子邮件告诉高某自己不想买了,要求解除合同。高某欲起诉要求崔某履行合同义务。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3-12-28  63

问题 甲县的高某与乙县的崔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高某将一尊唐三彩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崔某并约定履行地为甲县,后崔某怀疑此尊唐三彩系“做旧”赝品发电子邮件告诉高某自己不想买了,要求解除合同。高某欲起诉要求崔某履行合同义务。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县法院与乙县法院都有管辖权
B、只有甲县法院有管辖权
C、只有乙县法院有管辖权
D、只有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未履行合同的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而且约定履行地为原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与被告住所地对本案审理都较为便利,所以,被告住所地与原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A项正确,BC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KCn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