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的价值的冲突及其解决。

admin2018-06-16  19

问题 论述法的价值的冲突及其解决。

选项

答案法的价值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需要和实践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法的价值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从上面法的价值的三大特征均具有两面性可以看出,由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与复杂性,社会条件的多重性与变化性,法的价值在内容形态上具有多样性和特殊性,法的价值主体在价值观上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决定了这些价值之间既具有统一性也必然存在一定的冲突。法的价值冲突就是法的各种价值包括基本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社会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相互冲突;由于法的价值之间取向不同,就会导致在进行价值选择时,必须选择其一而舍弃其他价值的局面。其表现主要有三种情况: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与他人利益的冲突;共同体之间发生的价值冲突,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的冲突;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间常常会出现矛盾的情况。 由于立法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一切形态,在个案中更可能因为特殊情形存在而使价值冲突难以解决,因而必须形成相关的平衡或解决冲突的规则或原则。一般而言,解决法的价值冲突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价值位阶原则。该原则又称为优先性原则。由于法的价值在不同的价值形态上往往有所偏重,在法的不同价值形态发生冲突时可借助于优先性的安排对冲突加以解决。当法的基本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当法的基本价值与非基本价值发生冲突时,基本价值优先于非基本价值。 (2)个案平衡原则。即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要基于个案的基本情况作出适当的平衡,同时,要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便利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3)比例原则。即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不可避免侵犯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到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4)人民利益原则。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中的根本价值原则,即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来解决一些存在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它也可以作为价值位阶原则的补充和保障。 从法的价值冲突解决的实践中,上述各种原则往往需要加以综合运用,才能更好地解决法的各种价值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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