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台笔记本电脑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其后甲向乙交付了该电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8-02  23

问题 甲将一台笔记本电脑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其后甲向乙交付了该电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与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B、甲与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甲与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D、甲与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而非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交付之日起电脑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乙取得所有权。故选项C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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