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
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
admin
2008-11-28
36
问题
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
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
解析
《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本题中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根据该法第43条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本题中大满公司的承兑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本题中丁公司作为保证人属于票据债务人,陈某可以向其行使追索权,参与申报破产债权。
贾某的200万元是其取得丁公司股权的条件,也就是其对丁公司的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甲某的申报不能构成破产债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F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关于构成违法行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表述错误的是():
甲厂是某市建筑装潢公司下属的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2007年1月某市建筑装潢公司经批准与甲厂脱离隶属关系。2007年4月,行政机关下达文件批准某市建筑装潢公司的申请,将甲厂并入另一家集体企业乙厂。对此行为,下列何者有权向法院起诉?
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由()领导。
根据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的规定,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是()。
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是()。
下列关于我国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治疗伤残所需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应当符合工伤()。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负责并报告工作。
2004年8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纽约,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厦门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
随机试题
背景:某商业用房工程,建筑面积15000m2,地下2层,地上10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工期自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工程承包范围为图纸所
女性,34岁,发热、头痛、腰痛4天,尿少1天,查体面红,球结膜水肿,皮肤有搔抓出血,血常规WBC15乘以十的九次方/L,血小板85乘以十的九次方/L,尿蛋白++。患者居住环境差。
早期诊断肺癌最简便有效的方法是
固定修复体粘固时影响黏结材料粘结力的因素中不包括
慢性根尖肉芽肿具特征的临床特点是
将心肌细胞分为快、慢反应细胞主要根据动作电位的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的证券,应当遵循()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人和动物一旦学会对某一特定的条件刺激做出条件反应后,其他与该条件相类似的刺激也会诱发其条件反应,这是条件刺激的()。
由于食盐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我国历代对盐都有较为严格的管制,用以防止不法商人的垄断抬价。从经济学角度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WWW页面访问的大致过程如下:用户在浏览器中输入要访问的WWW页面的(48)地址(http://hostnane/dirctory/file):浏览器通过(49)查询上述输入信息所指的Web服务器的IP地址;浏览器通过网络与该IP地址处的Web服务器的(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