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2015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4月30日.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日为2016年4月30日。假定税法规定,除为第三方提供债务担保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外,其他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假定不考虑盈余公积的

admin2017-04-12  39

问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2015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4月30日.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日为2016年4月30日。假定税法规定,除为第三方提供债务担保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外,其他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假定不考虑盈余公积的调整。在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有天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发现以下事项:
  (1)2015年10月15日,A公司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违反经济合同所造成的A公司损失500万元,甲公司在201 5年12月31日无法估计该项诉讼的可能性。2016年1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败诉,要求其支付赔偿款4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甲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坚持认为应支付赔偿款3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该项上诉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尚未结案,甲公司预计该上诉很可能推翻原判,支付赔偿款3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
  (2)2015年11月14日,B公司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违反经济合同所造成的B公司损失400万元,甲公司对其涉及的诉讼案预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预计赔偿款210万元~230万元之间,并且该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依据谨慎性要求,甲公司2015年确认了300万元的预计负债。并在利润表上反映为营业外支出。该项诉讼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尚未结案。
  (3)2015年12月31日,C公司对甲公司专利技术侵权提起诉讼,甲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败诉,赔偿金额估计为100万元.甲公司实际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2016年3月15日,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并赔偿金额为11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项已支付。
  (4)D公司(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乙银行取得贷款,甲公司为其担保本息和罚息总额的70%。2015年12月31日,D公司逾期无力偿还借款,被乙银行起诉,甲公司成为第二被告,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共同偿还贷款本息1050万元及罚息10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诉讼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90%,且D公司无偿还能力。甲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确认了相关的预计负债742万元。2016年3月15日,法院判决甲公司与D公司败诉,其中甲公司偿还总金额1510万元(贷款本息1050万元和罚息460万元)的70%。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项已支付。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列示调整报表的名称,答案中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提示:从历年考试题目分析看,“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一般不要求列示调整报表的名称]

选项

答案资料(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300 ——管理费用 5 贷:预计负债 30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6.25(305×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所得税费用 76.2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8.75(305-76.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8.75 资料(2) 借:预计负债 80[300-(210+230)/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0(8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80-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 资料(3) 借:预计负债 1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10 贷:其他应付款 110 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所得税 27.5(11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得税费用 27.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5(1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借:其他应付款 110 贷:银行存款 110 资料(4) 借:预计负债 74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 315 贷:其他应付款 1057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1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5 借:其他应付款 1057 贷:银行存款 1057

解析 (2)资料2,属于前期差错更正,正确的预计负债金额为(210+230)/2,错误的金额为300万元,调整差额冲减预计负债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相应的由于预计负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要对应减少;
  资料(3)判决并支付,表示预计负债需冲减掉,确认其他应付款科目,实际赔偿110万元与预计赔偿100万元之间的差额倒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科目10万元;实际判决后支出的110万元为实际发生的损失,税法认可扣减利润,所以调整减少应交税费金额,原由于预计负债100万元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随着预计负债减少而减少,做冲减处理即可;
  资料(4)税法规定担保支出即使实际支出也不得税前扣除,所以对已经计算好的应交税费是没有影响的,而且也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是永久性差异,因此也不调整递延所得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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