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
admin
2014-05-30
30
问题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答案
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本案中,某银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故应由中级法院管辖,A项不当选。B项中,某银行与某公司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法院生效判决已经对该民事关系予以了确认,县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不能进行确定。故B选项不当选。本案中,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县政府履行职责,即起诉县政府的不作为。但法院认为,县政府已经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某银行起诉县政府的不作为理由不成立。根据《行诉解释》,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故D选项不当选。根据《行诉解释》第57条第1款规定,只有在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法院才作出确认合法或有效的判决。所以C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A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张某通过司法考试后,在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接受赵某的委托以律师名义从事民事代理业务,并收取代理费1万元,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刘某与其妻胡某结婚多年,有积蓄10万元。刘某与情人顾某意欲结婚,苦于婚后没钱做生意,刘某便心生一计。刘某找朋友江某商量,谎称一起做生意需要10万元合伙资金,让刘某的妻子胡某到约定地点交钱,并在途中予以劫走。第二日,张某携带钱款来到约定地点,江某和朋友王某等
士兵刘某受命执行任务,驾驶军用车辆运输军用物资。刘某因急于完成任务而超速行驶,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追尾.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刘某的行为构成:()
某深山老林里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村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无法查清该尸体的身份,该尸体背部以及腹部有刀伤,可以排除自杀,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该案侦破的难度很大。决定暂时不予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该公安机关的做法可以:(
随机试题
关于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描述正确的是【】
下面哪些药物是金属中毒的解毒药
下列哪项不符合SLE的血液系统改变
关于工程寿命周期社会成本的说法,正确的是()。
统计行政机关在接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后,即成为统计行政诉讼的被告。()
在( )情况下,熊市套利可以获利。
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2001年6月,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颁布,标志着我国()课程改革的开始。
你是否有过短期工作后离开的历史?如果有,你会不会也很快地放弃这份工作呢?
刑事诉讼法规定,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什么人进行?()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