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

admin2012-06-04  17

问题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

选项 A、1年以上5年以下
B、3年以上5年以下
C、3年以上10年以下
D、1年以上10年以下

答案C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是,如果犯罪分子接受教育改造,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为有期徒刑,这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应当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算,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7u4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