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委托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土方工程量为28000m3,土方单价为18元/m3,施工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超出原估计工程量15%时,新的土方单价应调整为15元/m3,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时间单位:月),其中工作A、E

admin2009-08-19  28

问题 某委托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土方工程量为28000m3,土方单价为18元/m3,施工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超出原估计工程量15%时,新的土方单价应调整为15元/m3,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时间单位:月),其中工作A、E、J共用一台施工机械且必须顺序施工。
                              
   【问题】
   1.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上图中哪些工作应为重点控制对象?施工机械闲置的时间是多少?
   2.当该计划执行3个月后,建设单位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工作F。根据施工组织的不同,工作F可有两种安排方案,方案1:如下图2所示;方案2:如下图3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作F的持续时间为3个月。比较两种组织方案哪一个更合理。为什么?
                              
   3.如果所增加的工作F为土方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的工作F的土方工程量为10000m3,则土方工程的总费用是多少?  

选项

答案1.用标号法确定关键线路及关键工作,如图1所示。 [*] 上图中粗箭线所注为关键线路,总工期为20个月。 (1)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应重点控制A、E、H、K、M五项工作。 (2)施工机械闲置时间计算:A、E、J三项工作共用一台施工机械 A和E之间:EFA=ESE=4,无闲置时间 E和J之间:EFE=9 ESJ=13,所以机械闲置时间为:13-9=4(个月)。 故施工机械共闲置4个月。 2.对两种组织方案的比较如下: (1)用标号法分别确定方案1的关键线路和总工期及机械闲置时间,如图2所示。 [*] 图2中所注粗箭线为关键线路。该方案的总工期为21个月,施工机械闲置时间为; A和E之间,无闲置;E和J之间15-(4+5)=6(个月),即:方案1的机械闲置时间为6个月。 (2)用标号法确定方案2的关键线路和总工期及机械闲置时间。 [*] 图3中粗箭线为关键线路。该方案的总工期为20个月,施工机械闲置时间为:A和 E之间无闲置;E和J之间13-(4+5)=4(个月),即方案2的总机械闲置时间为4个月。 通过(1)(2)分析和比较,方案(2)更合理:工期短(满足合同工期),机械闲置时间少4个月。 3.新增F工作增加土方工程量10000m3,超出原估算土方工程量的15%(达 35.7%):10000m3>2800×15%=4200m3 超出部分:10000-4200=5800m3 土方工程总费用:(28000+4200)×18+5800×15=66.6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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