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2-12-22
24
问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其本来无管辖权的案件
答案
4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6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六机关规定》第5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内容。根据这一修改,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3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三人均是无业游民。某日上午,甲纠集乙到某市抢劫,并借来钢剑一把、匕首两把,又纠集丙同去。当晚三人来到某市繁华地区,正看见一对夫妇抱着孩子去看病。甲即带领乙、丙二人将夫妇拦住,欲抢劫时被值勤民警丁发现,乙慌忙逃跑,甲和丙进行顽抗。当丁走到甲面前时,
王某于2005年3月6日抢劫一路人李女。在抢劫中,王某将匕首刺中李女的腹部,致使李女失血过多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王某未委托辩护人,则人民法院该怎样做才符合《刑事诉讼法
甲停在院里的摩托车被人偷走。某天,在街上看到一人乙骑的车正是他丢的,便报警,在警察未来之前,眼看乙便要离开,甲追上前去,一拳打倒乙,将车追回,则甲的行为属于: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走人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的尸体。孙某的行为
下列哪些犯罪是属于可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下列案件中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是:
在一个刑事诉讼法的课堂上,学生甲乙丙丁对刑事诉讼的受理问题进行讨论,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孙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人民法院于2006年9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某有期徒刑2年。孙某在2006年9月15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同日,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9月25日,检察院申请撤回抗诉,次日孙某也申请撤回上诉,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高某受雇于国外间谍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间谍活动,多次窃取国家机密文件倒卖给该间谍组织。事发后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其执行逮捕的过程中发现高某已经畏罪潜逃,因此国家安全机关决定通缉高某。则下列哪个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
随机试题
预评估需要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
下列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股票分割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从1993年北京市政府将前门、和平门、王府井三家全聚德门店合并为北京全聚德集团开始,全聚德就摆脱了国有体制所带来的一系列规模、产权、营销模式的束缚,开始市场化运作。早期全聚德扩张的步伐并不顺畅,曾在深圳、汕头、成都、杭州、南京五地遭遇五连败。从挂
档案行政管理制度包括()。
上课铃声响了,三年级一班班主任王老师走进教室,不久“优等生”李明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王老师摆了一下手,示意他进去坐好。过了一会儿,“差等生”赵鹏跑来,看到班主任在教室,就在教室外喊声“报告”,王老师将其引至教学楼拐角处,做了十分钟的“思想工作”。王老师的做
交互式原型化的工作平台是下列()项目管理所涉及的内容。
Howcanyou______andwatchthecountrygotoruin?
Insportthesexesareseparate.Womenandmendonotrunorswiminthesameraces.Womenarelessstrongthanmen.Thatatlea
A、Humanactivitiescontributedtotheclimatechange.B、Vehicleemissionsledtoglobalwarming.C、Greenhousegasemissionswou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