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的立法权,依据《立法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8-28  28

问题 关于深圳市的立法权,依据《立法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深圳市的人大有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其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B、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经济特区法规   
C、深圳市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深圳市的经济特区法规

答案C

解析 《立法法》第65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因此A项错。该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因此B项铡。该法第88条第7款规定,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因此,D项错。深圳市政府作为经济特区市政府属于较大市的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因此,C项正确。注意:(1)经济特区法规的制定主体为人大及其常委会。(2)经济特区法规的制定前提:全国人大的具体授权。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无需全国人大的具体授权。(3)经济特区法规的实施范围仪在经济特区范围内。(4)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可以对上位法作变通规定且优先运用,地方性法规则不能同上位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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