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合同总价为12000万元,开工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计量款见下表4—2,工程价款每月结算一次。 根据合同约定,开工预付款在工程计量款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

admin2022-01-24  30

问题 某公路工程合同总价为12000万元,开工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计量款见下表4—2,工程价款每月结算一次。

   根据合同约定,开工预付款在工程计量款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工程计量款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问题:
计算从起扣月开始每个月应扣回的开工预付款金额。

选项

答案开工预付款扣回金额: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超过起扣点后每次计量扣回的比例为计量款的20%,计算方法:10%÷(80%-30%)=20%,扣止点为12000×80%=9600万元。 第1个月:累计计量款为600万元,未达到开工预付款起扣点,不需扣回。 第2个月:累计计量款为1500万元,未达到开工预付款起扣点,不需扣回。 第3个月:累计计量款为3000万元,未达到开工预付款起扣点,不需扣回。 第4个月:累计计量款为4800万元,本月应扣回预付款(4800-3600)×20%=240(万元)。 第5个月:当月计量款为2400万元,累计计量款为7200万元,本月应扣回预付款2400×20%=480(万元)。 第6个月:当月计量款为1800万元,累计计量款为9000万元,本月应扣回预付款1800×20%=360(万元)。 第7个月:当月计量款为1800万元,累计计量为10800万元,占合同价款的90%,本月应扣回预付款(9600-9000)×20%=120(万元)。 至此,开工预付款已全额扣回,第8个月不需再扣回开工预付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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