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王某与李某设立了乙合伙企业,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09-03-15  34

问题 张某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王某与李某设立了乙合伙企业,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企业、乙企业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张某、王某、李某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丙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张某对甲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王某、李某对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1,8

解析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张某、王某和李某不是丙公司的股东,不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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