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 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

admin2014-04-02  35

问题 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 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答案1,8

解析 正是由于土地管理局过失登记(具体行政行为)使得银行无法主张土地使用权,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管理局应赔偿损失,故A正确;管理局的登记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要想确认其无效应提起行政诉讼,故B错误;既然2003年2月4日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不可以确认登记行为无效,那么C项错误,见《国家赔偿法》第3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申请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先经依法确认。”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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