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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2012年卷二4题,单选)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2012年卷二4题,单选)
admin
2017-11-24
24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2012年卷二4题,单选)
选项
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成立不作为犯罪,要求行为人有作为义务,这种义务为实质的法义务,不是伦理义务。
A选项,陌生人之间只有伦理上的救助义务,没有法义务。甲与武某之间无亲属关系,无法定的救助职责,能够游泳的湖也不是甲能够支配的有排他性的领域,因此,甲并没有保证武某生命不受损害的“保证人”地位,甲不救助武某不成立不作为的犯罪。
B选项,单纯的恋爱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恋人之间也只有伦理上的救助义务,没有法义务。周某的自杀属于被害人自我答责,与乙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所以乙不救助周某不成立不作为的犯罪。
C选项,丙将贺某拉到深水区的行为,给贺某制造了被溺死的危险,符合“先前行为引起法益侵害”的情况,因而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丙在能够救助而不救助的情况下,放弃自己的救助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的犯罪。
D选项,风景区的漂流项目,风险由景区管理者承担。丁邀请秦某在景区玩漂流并不是野外探险,不能形成危险共同体,所有没有救助义务。丁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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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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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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