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8-09-01
25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A选项中,张某和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张某无需对陶某的重伤负责。A选项错误。B选项中,乙某和黄某构成属于事中的通谋,成立共同犯罪。B选项正确。C选项中,丙某的行为属于事前无通谋的事后销赃行为,李某构成盗窃罪,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C选项错误。D选项中,丁所犯之罪为私分国有资产罪,本罪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普通职工并不构成该罪。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s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哪个说法不正确()。
甲为某超市仓储管理员,甲利用职务便利另外配制了仓库的钥匙,其后甲将该钥匙交给乙,并且告诉乙仓库的位置和名贵化妆品所在位置,还要求乙盗窃销赃后要“感谢”他。乙成功盗窃名贵化妆品价值4万元,销赃后送给甲1万元。对于甲、乙行为的定性表述正确的是()。
2008年2月3日甲乙之间签订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2月5日,乙将10万元交给甲,但甲并没有将汽车交给乙,也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月10日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丙购买一批价值30万元的冰箱,违约金为3万元,同时甲向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期间属于()。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请分析:债权转移的效力?
简述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
简述专利权无效的原因。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决策民主化的先决条件是
十枣汤的用法要求是
A.脑出血B.肾固缩C.两者皆有D.两者皆无(1992年)动脉粥样硬化症
可疑头盆不称者试产时间为
某城市拟新建一条包括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次干路,路面为沥青路面,请回答下列有关道路照明设计的几个问题。该次干路机动车道照明应采用()灯具。
对于发行债券所发生的发行费用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是()。
下列有关收入确认的表述中,不符合准则规定的是()。
A、Hefelthappy.B、Hefeltsurprised.C、Hefeltsorry.C这是一道细节题。从文章第二段,我们知道在史密斯的记忆里,这个医生年轻英俊。因此当他看到眼前的医生又老又胖时,他感到很难过,难以接受(...and
To:LeonardEllisFrom:DonnaHayesDate:February9Subject:EgyptianOdysseyDearMr.Ellis,Ilookedoverthebrochurey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