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疏】议日:断罪无正条者,一部律内,犯无罪名。“其应出罪者”,依贼盗律:“夜无故人人家,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假有折伤,灼然不坐。又条:“盗缌麻以上财物,节级减凡盗之罪。"若犯诈欺

admin2019-02-26  28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疏】议日:断罪无正条者,一部律内,犯无罪名。“其应出罪者”,依贼盗律:“夜无故人人家,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假有折伤,灼然不坐。又条:“盗缌麻以上财物,节级减凡盗之罪。"若犯诈欺及坐赃之类,在律虽无减文,盗罪尚得减科,余犯明从减法。此并“举重明轻”之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疏】议曰:案贼盗律:“谋杀期亲尊长,皆斩。"无已杀、已伤之文,如有杀、伤者,举始谋是轻,尚得死罪;杀及谋而已伤是重,明从皆斩之坐。又例云:“殴告大功尊长、小功尊属,不得以荫论。"若有殴告期亲尊长,举大功是轻,期亲是重,亦不得用荫。是“举轻明重”之类。
    请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何谓“举重明轻”?何谓“举轻明重”?请根据材料各列举一例说明。

选项

答案①所谓“举重明轻”,是指对于应当免除刑事责任的,则举出一个更为严重的、却没有被判罪的行为作为例证。例如,主人打伤夜间无故闯入自己家的人,律文没有规定该如何处治,但是可以援引唐律“夜无故人人家,主人登时杀死者,勿论”一条作为依据。既然主人杀死无故闯入者不构成犯罪,那么打伤闯入者更不构成犯罪。 ②所谓“举重明轻”,是指对于应当定罪的,则举出一个明显轻微而被定罪的行为作为例证。例如,杀死期亲(姻亲)尊长者,唐律没有规定应当如何治罪,但是唐律规定:“谋杀期亲尊长者斩。”既然谋杀者便要处以极刑,已杀者更是难逃身首异处的下场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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