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82题)

admin2014-12-04  31

问题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82题)

选项 A、在再审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原则上法院应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B、在再审中,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原则上法院应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栽定发回重审
C、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案件时,经法院许可原审原告可撤回起诉
D、在一定条件下。案外人可申请再审

答案C,D

解析 《审判监督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6条(现为第140条)的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发现,再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诉讼请求,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下才可以允许增加诉讼请求,因此选项A与B都是不正确的。
    《审判监督解释》第35条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故C项正确。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5条关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规定,可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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