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
admin
2019-08-09
24
问题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非法行医罪属于
选项
A、结合犯
B、吸收犯
C、集合犯
D、连续犯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集合犯、结合犯,第四节中的吸收犯、连续犯。结合犯,指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中尚无结合犯。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本题中的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就是意图实施不定次数的非法行医行为,属于集合犯。而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例如,甲基于行凶报复的意思,到乙家一连杀死乙家5口人。吸收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p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人成立日期和取得法人资格的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构成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甲于2000年创作完成一幅油画作品并发表在全国性美术刊物上。2007年,甲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公司主页上使用了该作品,还将该作品改名后用于其公司宣传画册,为此引起纠纷。乙公司侵犯的甲的权利包括()。
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态包括()。
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立功的有()。
赵某借郭某电脑3个月,并提出给郭某500元报酬,郭某表示同意。2个月后,郭某欲将电脑以13000元的价格卖给孙某,并告知孙某电脑出借给赵某的事实,要求孙某1个月后再去赵某处取电脑,孙某同意并支付了价款。则()。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请回答:某侦查人员甲,为了尽快破获一起
(2010年单选15)某矿井在开采中瓦斯浓度超标,工人向矿主反映。矿主拒绝解决问题,并威胁不干活即开除,要求工人继续采矿,致3人窒息死亡,5人重伤。该矿主的行为应定为()。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全身性外科感染的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A.apoAⅠB.ap0CⅡC.apoED.apoAⅡE.apoB48识别LDL受体的是
VitD缺乏可见
循行于上肢内侧中线的经脉是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中,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体现的是()。
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某工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一批设备,如果每天生产280台,可以提前3天完成;如果每天生产240台,就要再生产3天才能完成,问规定完成的时间是()天。
《红灯记》是现代题材京剧的代表剧目,叙述了抗日战争时期铁路工人、共产党李玉和一家,为保存党的机密,前赴后继与敌人英勇斗争的故事。()
A、B、C共三个进水口,A为主进水口,A水流的速度是B、C水流速度之和的两倍,B单独进水需要50小时将容器装满;B、C同时进水10小时后打开A,还需5小时才能将容器装满,问若A、C同时进水需要几小时将容器装满?
语言符号的意义是对它所指代的一类()的概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