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日,某行政机关对A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A公司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10月1日起的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

admin2009-09-27  56

问题 2007年10月1日,某行政机关对A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A公司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10月1日起的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0月5日)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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