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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
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
admin
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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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2年劳动合同虽已到期,但至少还应续签3年,如果张某不续签,则应赔偿培训费1200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选项
A、因张某是该饭店员工,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对张某具有约束力,张某应赔偿1200元后方能解除合同,这并不违反《劳动法》
B、张某2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合同,饭店不得强迫张某缴纳1200元培养费,《饭店员工须知》中的规定因违背了《劳动法》而无效
C、若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D、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B,C
解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劳动合同的效力,也不得设定新的义务。用人单位规章与《劳动法》相违背的无效。依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依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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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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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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