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下列选项哪些是高度自治所包括的内容?

admin2009-01-19  73

问题 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下列选项哪些是高度自治所包括的内容?

选项 A、立法权
B、行政管理权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外交权

答案1,2,4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此,ABC符合题意。《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同样,《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也有类似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可见特别行政区政府只能处理特定的外交事务,并不具有外交权力。因此排除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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