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估算工程量为5 300m3,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中规定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6号文)中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和结算。其他费用参数取值如下:零星工程费占直接工程费的5%,措施费为直

admin2014-05-06  22

问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估算工程量为5 300m3,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中规定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6号文)中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和结算。其他费用参数取值如下:零星工程费占直接工程费的5%,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为直接费的10%,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的8%取费,税金按规定计算,税率为3.41%。其中直接工程费为133元/m3。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从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对超过10%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中的间接费和利润进行调价,调价系数分别为0.9和0.8;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商获得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如表5一1所示。
   
    问题:
按照合同调价条款,重新填写调价后的综合单价计价程序表5—2。

选项

答案直接工程费=133.00(元/m3) 零星工程费=直接工程费×5%=133.00×5%=6.65(元/m3) 措施费=直接工程费×5%=133.00×5%=6.65(元/m3).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零星5-程费+措施费=133.00+6.65+6.65=146.30(元/m3) 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以上时,可对超过10%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中的间接费和利润进行调价,调价系数分别为0.9和0.8。则可得: 间接费=直接费×10%×90%=146.30×10%×90%=13.17(元/m3) 利润=(直接费+间接费)×8%×80%=(146.30+13.17)×8%x 80%=10.21(元/m3) 不含税造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146.30+13.17+10.21=169.68(元/m3) 含税造价(综合单价)=不含税造价×(1+3.41%)=169.68×(1+3.41%)=175.47(元/m3) (1)重新填写调价后的综合单价计价程序见表5—4。 [*] (2)由表5—2知,估算工程量综合单价为175.47元/m3,即175元/m3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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