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之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

admin2009-05-21  24

问题 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之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丙是善意第三人,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已经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索回,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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