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期间和审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4-12-18  12

问题 下列关于期间和审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杀人罪而被公安机关逮捕,逮捕期限届满时恰好为星期六,公安机关应于星期一立即释放李某
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C、一审法院在审理期限无法审结,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D、对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脱逃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如果被告人被捕获时,已过了审理期限,本案就可以不再追诉了

答案A,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4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可见,A项中公安机关应在星期六期限届满日释放李某,而不应等到星期一,A错误,应选。《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可见,B正确,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见,在C项情况下,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C错误,应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2款的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可见,D项情形下应当恢复审理,D错误,应选。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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