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

admin2014-02-08  29

问题 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40题)

选项 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
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
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提单按照是否记名可以分为如下三类:同法第4条规定:

    本案中,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故为记名提单,应当记名背书转让或者空白背书转让,A项认为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观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在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后,正本提单持有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在协议款项得不到赔付时,不影响正本提单持有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为正本提单持有人,丙公司为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二者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故B项说法错误,C项表述正确。
    同法第4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本题中承运人乙公司无单放货,不再享有责任限制,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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