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3年2月研制出一种用于测试室内空气清洁度的装置,并于2003年6月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乙厂于2003年1月研制出了同样的装置,并于2003年5月作好制造准备后开始投产,于2003年11月将生产出的1500台装置投放市场销售。2006年3月10

admin2007-04-02  36

问题 甲公司于2003年2月研制出一种用于测试室内空气清洁度的装置,并于2003年6月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乙厂于2003年1月研制出了同样的装置,并于2003年5月作好制造准备后开始投产,于2003年11月将生产出的1500台装置投放市场销售。2006年3月10日,甲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此时,乙厂依然在进行生产,但规模一直控制在1500台以内。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的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因为甲公司研制出该装置的时间是在乙厂之后
B、乙厂2003年11月的销售行为构成了对甲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C、乙厂在2006年3月10日前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但其后的生产销售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厂在2006年3月10日后的生产销售行为不视为侵犯甲厂的专利权

答案D

解析 我国专利法实行的是先申请原则,即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专利权授予与否,不取决于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本题中尽管乙厂先于甲公司研制出新装置,但并没有申请专利,而仅以完成发明创造在先为由,宣告他人专利权无效于法无据。因此A选项错误。B、C、D选项涉及对乙厂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进行认定的问题。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本题中,乙厂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投产,并且此后的制造规模一直保持在最初的1500台以内,因此,乙厂享有先用权。相应地,乙厂之后的一系列制造、销售行为都不视为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所以,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同时需要注意B选项所述事实发生在甲公司专利权被授予之前,由于不存在有效的专利权,也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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