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省会城市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成立,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健全,生产经营良好。税务师于2019年3月1日受托代理审核该公司2018年全年的纳税情况,并为其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一)基本情况 资料一,

admin2019-11-06  20

问题 位于某省会城市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成立,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健全,生产经营良好。税务师于2019年3月1日受托代理审核该公司2018年全年的纳税情况,并为其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一)基本情况
资料一,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 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 500万元.税金及附加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 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80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销售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250万元,投资收益4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
资料二,企业所得税税率25%,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假设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
资料三,增值税按月缴纳,各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资料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去年尚未扣除完的金额为200万元。
(二)审核资料
业务(1)
7月1日,公司签订了一份办公楼出租协议,暂定期限2年,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本年度7—12月含税租金12.6万元(已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房产税),由于未开发票,企业未确认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26 000
  贷:预收账款    126 000
业务(2)
审核“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账户,有贷方余额10万元,经核实,其中含出租、出借逾期包装物押金5.8万元。
业务(3)
审核“管理费用”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①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其中40万元为本单位直接进行研发的支出,35万元为委托境内A公司研发支出,5万元为委托某教授个人的研发支出。
②业务招待费用100万元。
业务(4)
“财务费用”账户,其中2018年1月1日以年利率7%向银行贷款2 000万元 (其中600万元用于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利息支出140万元;向其他企业借款1 000万元,利息支出90万元,已取得利息发票;支付银行结算手续费等20万元。
业务(5)
审核“销售费用”账户,发现广告费和宣传费支出300万元:市内销售分公司2018年房租费100万元,佣金为60万元,佣金支付比例为代理销售收入的6%,其中通过转账方式向中介机构支付4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中介个人支付20万元,均取得合法凭证;其余为销售部门人员工资奖金及办公费用。
业务(6)
审核“投资收益”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①来自境外子公司乙企业的投资收益20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20%。
②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
③来自境内子公司的投资收益100万元。
业务(7)
审核“营业外支出”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①被环保部门罚款50万元。
②为其所在区域的小学举行运动会赞助支出5万元。
③违约合同的诉讼赔偿30万元。
④外购生产用材料被盗发生净损失33万元 (经审核这批材料账面成本100万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进项税16万元,保险公司理赔67万元),该项损失已转入营业外支出,且经专项申报,已获税务机关批准,可在税前扣除该项损失。
⑤捐赠支出为400万元,系通过减灾委员会向灾区捐赠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该批水泥的生产成本为400万元,同类产品售价600万元。经审核,企业对此项业务除作了营业外支出400万元外,未作其他账务处理。
业务(8)
审查“固定资产”账户,发现该企业将2016年购入的符合规定的环保设备销售,该设备购入价格为300万元,在2016年享受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抵免了企业所得税。
业务(9)
12月6日,该企业合并一家小型水泥厂,该小型水泥厂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全部负债为2 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450万元。合并时甲公司给小型水泥厂的股权支付额为1 620万元、银行存款18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
业务(10)
2018年12月10日该企业将一项专利技术投资于一家建材公司,获得其40%股权,协议价即市场价值不含税400万元,该专利技术原值300万元,按税法规定摊销50万元。会计上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为150万元。
业务(11)2018年度企业职工120名,全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600万元,其中符合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员工资80万元,实际支出了100万元职工福利费、10万元工会经费和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要求:按照顺序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计算2018年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①业务(1)应交增值税=12×5%=0.60 (万元)。 业务(2)补交增值税=5.8÷(1+16%)×16%=0.8(万元)。 业务(7)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额=100×16%=16(万元)。 业务(7)自产货物捐赠视同销售补交增值税=600×16%=96(万元)。 补缴的增值税=0.60+0.8+16+96=113.4 (万元)。 ②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13.4×(7%+3%)=11.34(万元)。 ③会计利润={[5000(主营业务收入)+ 2 000(其他业务收入)+12(租金)+5(包装物)]+400(投资收益)+200(营业外收入)}- {[3 500(主营业务成本)+800(其他业务成本)]+[20(税金及附加)+11.34(补提税金及附加)]+700(销售费用)+800(管理费用)+250(财务费用)+[600(营业外支出)+16(非常损失)+96(捐赠)]}=823.66(万元)。 捐赠限额=823.66×12%=98.84(万元),应纳税调增=496—98.84=397.16(万元)。 国内应纳税所得额=823.66—54(研发加计)+(42+20)(财务费用)+10(销售费用)一200(境外分红)一100(国债利息)一100(居民企业投资)+(50+5)(环保罚款、非广告赞助)+200(视同销售)一150(技术投资)一80(安置残疾人员)+16(福利费)一200(广告费)+61.91(业务招待费)+397.16(捐赠)一108(亏损弥补)=633.73(万元)。 境内应纳税额=633.73×25%+30(转让环保设备补税)=188.43(万元)。境外补税12.5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88.43+12.5=200.93 (万元)。 企业已经预缴500万元所得税,应退所得税额=500一200.93=299.07(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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