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admin
2011-04-20
42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
该条法律是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又称为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区分无效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确定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无效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点:(1)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是其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各项有效要件而违法。(2)无效民事行为是确定无效的,即它确定地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3)无效民事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无效的结果自行为实施时起就已经形成了。 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是: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a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2011年一综一第34题)
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有()(2016年一综一第58题)
下列关于我国检察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2014年一综一第23题)
某村地处城郊,在城市化进程中,该村大部分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未经村民讨论同意,确定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引起村民强烈不满,镇政府获悉后,决定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委派工作小组接管相关事务。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20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和社会对有残疾的公民的帮助具体表现在()(2010年一综一第57题)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2013年一综一第27题)
(2011年真题)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
下列关于因果关系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小张在整形医院手术后,手术失败导致面部塌陷。小张向整形医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腰4-5间盘突出最常受累的神经根是
A、APTT延长,PT正常,加正常血浆能纠正B、APTT延长,PT延长,加正常血浆能纠正C、APTT延长,PT延长,TT延长,加正常血浆不能纠正D、APTT延长,pT延长,TT延长,加甲苯胺蓝纠正E、APTT延长,PT正常
成年蜂发病,剖检见肠道失去弹性、易破裂,颜色由蜜黄色变为灰白色,肠道外表环纹消失。检查病原应采集病料的部位是
女,61岁。半年内出现3次突然不能言语,每次持续30分钟左右,第3次伴右侧肢体麻木,既往有房颤病史,神经系统检查正常,最可能的诊断是
A.诺氟沙星B.异烟肼C.氟康唑D.磺胺嘧啶E.磺胺甲曝唑化学结构中含有喹啉环
轻质隔墙不含下列()。
根据表1的数据计算除尘效率。根据表2所提供的数据,补充填写表中污水处理站进水、出水空缺的数据。
学生学习了角之后,再学习锐角、直角和钝角,这种教学利用的迁移是水平迁移。()
若有以下程序段structst{intn;structst*next;};structsta[3]={5,&a[1],7,&a[2],9,’\0’},*p;p=&a[0];则以下选项中值为6的表达式是
ThemilitaryaspectoftheUnitedStatesCivilWarhasalwaysattractedthemostattentionfromscholars.Theroarofgunfir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