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财务顾问出现(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的措施。 Ⅰ.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 Ⅱ.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 Ⅲ.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Ⅳ.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

admin2018-10-21  13

问题 证券财务顾问出现(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的措施。
Ⅰ.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
Ⅱ.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
Ⅲ.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Ⅳ.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

选项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为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及其他专业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持续督导义务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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