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

admin2022-03-15  29

问题 下列哪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

选项 A、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B、原生效判决是第一审简易程序作出的,再审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共同诉讼中,当事人人数不多的案件
D、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由此可见,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再审的案件和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A、B、D三项错误;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不能适用督促程序,但是当事人人数不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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