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9-02-28
25
问题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四节中的留置权的概念、特征、成立要件。留置权是指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并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其特征是:(1)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2)留置权的标的物限于动产。(3)留置权不具有追及力,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财产的占有即丧失留置权。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2)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出自同一个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4)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由于辽东公司与辽西公司属于企业,不受“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出自同一个法律关系”这一要件的限制。本题中,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完全符合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V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采取的下列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下列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是()
甲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管制1年。关于数罪并罚,下列符合《刑法》规定的
甲欲租乙的房屋,约定一年房租10万元,甲交给乙3万元定金,但签约前乙将房屋租给了出价更高的丙,乙应当返还给甲()
村委会主任李某,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期间,发现村委会出纳把准备第二天支付给某村民的补偿款2万元放在办公室抽屉内(未锁)。李某趁无人之机,将2万元拿走。李某的行为构成()
下列行为中,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的是()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哪一个
如果各共有人对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有不同的意见,且无法查清,那么应该认定为()。
随机试题
冰硼散主要用于
价值工程分析阶段的工作步骤是()。
( )是以集中的高热电子轰击工件表面所产生的热能进行焊接的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
教师角色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
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这意味着教师要()。
在月球上可能发生的现象是:
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念等方法来进行道德教育。这种德育方法是()
设A是3阶矩阵,α1,α2,α3是3维列向量且α1≠0,Aα1=kα1,Aα2=α1+kα2,Aα3=α2十kα3,则()
Duringrecentyearswehaveheardmuchabout"race":howthisracedoescertainthingsandthatracebelievescertainthings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