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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企业欲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为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三家企业欲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为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admin
2012-09-10
17
问题
三家企业欲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为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我国采取法定资本制,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缴足
B、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C、股东可以用著作权作为出资
D、股东可以用土地所有权作为出资
答案
4
解析
修订前的《公司法》采严格的法定资本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必须是实缴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缴足,《公司法》修订后改采折中授权资本制,即公司成立时股东只须认缴,无须实际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在法定期限内缴足即可。
《公司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该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人民币500万元,所以B选项不正确 (提示:《公司法》修订前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公司法》修订后将该限额降低)。
《公司法》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股东可以用其出资,所以C选项正确,土地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不能转让,股东不可以也不可能用土地所有权出资,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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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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