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玩具加工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不

admin2019-03-10  41

问题 2017年1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玩具加工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此外,合伙人丙还设立了一家从事贸易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内,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业务:
    (1)2017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于2017年9月独自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
    (3)2017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丙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向合伙企业提供棉花。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
    (4)2018年1月丙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严重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债务,丙决定申请破产,2018年4月,人民法院宣告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经过破产清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且丙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
    2018年5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戊要求丙清偿自己的债权,丙以自己仅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了戊的要求。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
    (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承担的责任应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4)丙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丙拒绝戊的清偿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丙在合伙企业中以劳务出资的形式合法。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所产生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4)丙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并未对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丙独自决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由于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因此是合法的。 (6)丙拒绝戊的清偿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丙应当对戊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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