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关系:

admin2014-02-08  41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关系:

选项 A、甲、乙二人各自出资10万元购买了一处门市房,约定按出资比例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座旅馆,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都没有证据
C、甲、乙、丙三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生活用房
D、甲、乙的父亲去世遗留财产6万元,甲、乙均可依法继承遗产但尚未分割

答案2,4,8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关系。A项属于按份共有情形,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类型主要包括: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财产等。据此,CD是正确答案。《民法通则解释》第88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B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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