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因故发生争吵,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乙休克,甲侵害了乙的( )。

admin2014-02-18  35

问题 甲与乙因故发生争吵,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乙休克,甲侵害了乙的(    )。

选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身份权

答案B

解析 题干中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其休克,并未致乙死亡,故没有侵害乙的生命权,也不存在侵害名誉权或身份权的情形。甲的行为损害了乙的身体整体机能,应属于侵害健康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Ji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