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
2016-12-09
41
问题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中,甲乙约定,买卖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即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后来乙未交付定金,但甲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6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即并不影响甲乙之间主合同即买卖合同的生效。故B是正确的。
对于A选项,根据《担保法》第90条,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结合本题,定金尚未交付,定金合同还没有生效.乙并没有交付定金的义务。甲不可以请求乙支付定金。因此A是错误的。
对于C选项,根据《担保法》第90条,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因此,C是错误的。
对于D选项,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甲有权请求乙支付价款。D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I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盗窃时被75岁的老妇发现,老妇喊“捉贼”,被甲打了一耳光。老妇上前夺被甲拿走的戒指时,又被甲推了一把。老妇趁甲在翻其他东西时,拿起斧头向甲的脑袋砸去,致甲重伤。老妇的行为属于()。
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中规定,对于重大环境责任事故人给予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条款,属于()。
以下技术符合专利新颖性条件的有()
下列有关胎儿与权利能力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陈某(1985年12月31日出生)为报复男朋友张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张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服务员,伺机下手。同时,饭店的杂工李某(1989年4月16日出生)因为工作不认真,经常被老板当众呵斥,工资也经常被克扣。陈某见状便暗暗拉拢李某,并肆意挑拨其与老板
李某利用家庭作坊,生产了大量的假冒某制药厂的黄连素片。2005年5月,李某找到某医药公司,谎称是真的黄连素片。该医药公司信以为真,购买了价值高达6万元的假黄连素片。李某的行为构成()。
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2011年简答5)
随机试题
简述我国认证制度的总体架构。
患者女性,54岁,一年来经常因触摸左侧面颊部及上、下唇而诱发阵发剧痛。近半年发作频繁,间歇期缩短,疼痛剧烈难忍,初起时服用痛痉宁治疗有效,近来加大服药剂量也无效患者目前宜首选以下哪种治疗方法
易化扩散的特点以下叙述错误的是
就房地产价格中房价与地价之间的互动关系来看,在有较多土地供应者的情况下,房价是被动的,地价是主动的。()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二级评审得分()以上,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
【2015年河南郑州.判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最高层次是“慎独”。()
A、8B、2C、9D、7B2×3×7-9=33,7×4×7-12=184,故问号处应为:(59+25)÷6÷7=2,故选B。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9年江西省全年自产地表水资源量:1133.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5.1%。人均拥有水资源量2557.0立方米,减少17.0%。平均降水量1391.2毫米,减少9.4%。年末25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68.9亿立方米
二进制数111110000111,转换成十六进制数是
Lookatthenotebelow.Youwillhearatelephoneconversationinwhichsomeoneismakingacomplai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