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大昌公司与广东旺生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大昌公司将旺生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大昌公司申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8-11-18  40

问题 中国香港大昌公司与广东旺生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大昌公司将旺生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大昌公司申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电子邮件是我国法律认可的“书面”管辖协议
B、如旺生公司的住所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C、如旺生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大昌公司可以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D、如大昌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香港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A项正确,书面形式即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形式。可见,电子邮件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B项错误。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而不必然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C项正确。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院分别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D项错误。当事人对是否认可和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因此,如大昌公司的申请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可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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