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位于市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之前购进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6%,2019年4月1日之后为13%。年末增值税无留抵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度按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为依据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资产损失能

admin2021-11-01  49

问题 某企业位于市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之前购进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6%,2019年4月1日之后为13%。年末增值税无留抵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度按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为依据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资产损失能提供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
2019年度利润表(摘要)如下:

税务师对该企业201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如下纳税相关问题:
(1)2019年度管理费用中累计列支了业务招待费60 000元;
(2)5月18日,该企业投资的A企业注销,从A公司分得剩余财产250 000元。已知A公司注销时的《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载明剩余财产2 500 000元,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合计400 000元。企业投资额200 000元,投资比例为10%,分配的资产金额250 000元,其中确认的股息金额40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 000
            投资收益    50000
(3)7月18日收回2018年度已经作坏账损失核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6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00
(4)8月16日收到购货方支付的拖欠货款2 000 000元,以及货款利息30 000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3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 000
            财务费用    30000
(5)8月24日与销售方协商,原订购的货物不再购进,预付的70000元货款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销售方,收到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    70 000
  贷:预付账款    70 000
(6)10月24日,将一批被盗电脑进行核销。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审批表显示,这批电脑分别于2017—2018年期间购进,购进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购置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200 000元,税额34 000元,进项税额均按规定抵扣,
截止被盗时会计上已累计计提折旧额80 000元,从保险公司取得理赔30 000元,账务处理: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累计折旧 8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②借:银行存款    30000
                营业外支出    9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假定除上述问题外,企业的其他处理与纳税无涉。
请逐一简述上述问题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选项

答案①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 000元。发生额的60%为36 000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 000 000+30 000÷1.13)×0.5%=40 132.74(元),税前允许扣除金额为36 000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00-36000=24 000(元)。 ②初始投资额200 000元,分配金额250 000元,投资收益50 000元,其中股息金额40000元,由于居民企业的股息免税,该部分投资收益免税;股权转让收益为250 000-200 000-40 000=10 000(元),应依法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 000元。 【提示】该项差异属于税收优惠带来的差异,应该填写A107011表格,之后转入A107010,然后直接转入主表,而不通过A105000表格调整。 ③税会无差异,无需进行纳税调整。收回坏账60 000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纳税。 ④延期付款利息,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同时,作为价外费用核算,应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并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的基数。 应计入营业收入的金额=30000÷1.13=26 548.67(元) 应纳增值税=30000÷1.13×13%=3 451.33(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 451.33×(7%+3%)=345.13(元)调减会计利润=3 451.33+345.13=3 796.46(元) 【提示】该项业务属于账务处理错误,而非税会差异,应该调账,通过调账,影响会计利润,进而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而非纳税调整。 ⑤无需调整。 ⑥未考虑固定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并影响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进项税额转出=120 000×17%=20 400(元)。 增加营业外支出20 400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400×(7%+3%)=2 040(元) 调减会计利润=20400+2 040=22440(元) 【提示】该项业务属于账务处理错误,而非税会差异,应该调账,通过调账,影响会计利润,进而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而非纳税调整。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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