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22-12-29  35

问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民法典》第703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处理。据此,A、B项表述错误。此外,陈某与孙某没有合同关系,D项显然表述错误。孙某将房屋事先出租给王某并已交付,导致李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孙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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