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生日那天,张某邀几个朋友到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张某看到一行人手中拿着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机一部,现金5000余元。关于张某对该抢劫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下列正确的是( )。

admin2019-11-15  40

问题 14岁生日那天,张某邀几个朋友到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张某看到一行人手中拿着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机一部,现金5000余元。关于张某对该抢劫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下列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应负刑事责任
B、张某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取决于他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C、张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D、张某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取决于他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张某14岁生日当天并未满14周岁,周岁的计算是从生日第二天起算的,所以张某实施该行为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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