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admin
2016-06-13
12
问题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选项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把它卖给了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金项链,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2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2只羊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善意取得制度。对照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A选项符合,因此不得要求返还;而B选项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可以要求返还。D选项中的两个合同均有效,孙某因为继受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物权的追及效力被阻断。C选项中的标的物还在,因此可以要求返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2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于2004年8月9日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丙作甲的保证人。合同中没有关于丙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后来,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甲的还款时间为2006年1月1日,丙的保证
张英为其婆婆孙芳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寿险,期限为10年。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杨万勇、刘瑶、吕永红各出资10万元合建了一栋三层楼房,约定该楼房由三人共有,杨万勇居住第一层,刘瑶居住第二层,吕永红居住第三层。刘瑶因常年在外做生意,打算将其居住的第二层出卖给尹发军,杨万勇、吕永红均表示反对。此间,因一个角落的屋檐坠落,致行人王洪云人身损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8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可以是:()
2006年5月20日,美籍华人王某在美国就某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后,2007年1月4日,又向中国专利部门提出该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并书面声明要求优先权,2006年5月21日,中国公民陈某以同样的实用新型向国家专利部门申请专利,并于当日寄出了申请文件,该申请
王某与吴某约定,由吴某用自己的卡车将王某的5吨玉米由甲地运往乙地,王某支付吴某运费300元,王某与吴某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4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5月,某镇农民甲、乙、丙三人因平时关系较好,他们商量每人出资3万元创办一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为温和被服加工厂。为了解决资金短缺困难,甲、乙、丙向镇信用社贷款30万元。5月底,甲、乙、丙三人签订了合伙创办温和被服加工厂的协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随机试题
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有__________。
_______被人认作“适宜儿童发展的教育实践”的一个例证。
下列各句中有语病的一句是()。
电渣焊的焊前准备工作包括哪些内容?有何注意事项?
有关利用乳腺切线固定装置用于乳腺癌定位的描述,错误的是
高颈髓病变病情严重的原因是易引起
急性胆囊炎急性阑尾炎
场地拓展训练的特点不包括()
热传导的各种方式中,热辐射是以()形式传递热量的。
在漫长的历史_________中,公民社会作为关于人类社会认知的一个范畴,可以说一直走在时代的前面。如同引领人类思想和社会进步的一把火炬,它从希腊城邦激辩的淬火中走出,经历了罗马深厚的法律文明、中世纪城市文明、宗教革命与政治变革的_________,经历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