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境外甲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中国乙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机器。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22日上午11时向中国某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甲商行。在此期间,因机器价格上涨,甲商行于10月
境外甲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中国乙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机器。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22日上午11时向中国某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甲商行。在此期间,因机器价格上涨,甲商行于10月
admin
2014-01-16
29
问题
境外甲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中国乙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机器。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22日上午11时向中国某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甲商行。在此期间,因机器价格上涨,甲商行于10月22日上午9时15分向甲商行所在地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机器价格上涨,我商行于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甲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1l时20分送达乙公司。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商行撤销了其发盘
B、乙公司的回电不构成承诺
C、双方之间合同成立
D、甲商行10月20日的来电属于要约邀请
答案
C
解析
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的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本案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的时间是22日上午11时.要约人撤销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22日上午11时20分,显然撤销要约的电报晚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时间,该要约未能撤销。因此,AB错。因为要约未撤销,受要约人又承诺了,自承诺到达之日起合同即成立,C正确。D错,甲商行10月20日的来电不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因为已列明了各项交易条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2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官的以下哪种行为没有违反《法官法》?()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表明了两者的区别?()
根据清正廉洁的要求,法官的下列行为应该禁止:
新华公司与梁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新华公司未按期向梁某支付约定的劳动报酬则合同自行终止。该劳动合同履行8年后,新华公司拖欠梁某工资。新华公司主张合同自行终止,梁某则主张解除合同。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位于中国深圳的甲公司与位于澳门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技术转让协议,后双方因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在内地的有关法院就该纠纷进行诉讼,该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由于各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因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特点。下列关于大陆法系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在我国,违宪制裁的形式主要包括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
2001年7月18日A区个体工商户张某等5人雇车运载着自某市B区购得日本产新闻纸38箱途经D区,被C区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6时许,张某及司机刘某被带至C区公安局至下午10时许才释放,计被羁押约4个小时,C区公安局未出具任何法定手续,7月25日,C区公安局
随机试题
属于主观资料的是
关于基础体温测定不正确的是
A.清胃散B.凉膈散C.清热泻脾散D.导赤散E.泻心导赤汤
男,55岁。诊断乙肝肝硬化4年,黑便2天,不认家人、吵闹2小时。下列治疗中不恰当的是()
下列选项中,对地方行政建制和行政等级划分以及同是城市建制的行政等级划分正确的是()。
()是指对风险发生的损失程度结合家庭财务的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风险的危害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或采取何种对策。
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对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下列关于法律文化的表述,正确的是()。
对下列诗词蕴含的化学原理解释错误的是()。
若有下面的说明和定义,则sizeof(structaA)的值是()struetaa{intr1;doubler2floatr3;unionuu{charu1[5];l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