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关有权部门决定在某省设立某民族自治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些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admin2009-03-23  35

问题 为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关有权部门决定在某省设立某民族自治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些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选项 A、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
B、自治县党委书记
C、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D、自治县县长

答案1,8

解析 《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依此,上述选项中只有AD项的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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